寿光融媒讯(记者侯增梅)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下,通过深入社区与村居广泛宣传,并积极对接车主告知淘汰奖补流程,众多车主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寿光市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目前,首批54位申请淘汰补贴的车主已顺利收到总额达40.95万元的补贴资金,且均确认到账。
“提交材料不久就通过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很及时,政府的补贴政策太给力了。”车主王女士对政策的实施赞誉有加。据悉,此次补贴范围覆盖寿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且不包含低速载货汽车的柴油货车,针对提前淘汰(不包含转出)车辆给予资金补贴。
申请补贴时,车辆所有人(或受托人)需依据补贴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寿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至联合办公窗口,由窗口责任部门进行审核。所需材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车辆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额外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窗口办理人员需与委托人现场确认)。
需注意,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车辆不在补贴政策范围内: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山东省的;在2025年年底前达到强制报废期的;距强制报废期不足1年(含1年)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或灭失的。

